四、本票裁定是什麼?什麼是本票裁定?依照票據法第123條(註五)規定,借錢的人當初簽給債權人的本票到期後,但發票人耍賴不還錢,這時候執票人就有追討的權利。
執票人可以把這張本票交給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官審核後確認這是張有效票,並同意執票人可以拿這張本票強制索取發票人的財產(查封、拍賣皆可),這個過程就是本票裁定。
裁定的過程大約會花費3週時間,比起用月份起跳的民事訴訟快多了。
(一)本票裁定流程與方式
1.流程一:遞狀
執票人向法院遞本票聲請狀,連同「本票正本」一起提交給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至於向哪個法院聲請可以依據下列判別:
先依據本票上付款地區,找當地法院
其次是依據本票上發票地區,找當地法院
兩個都沒有寫的話,就找發票人的住居地點區域的管轄法院
2.流程二:繳費
向法院繳交本票裁定的費用,至於價格多少錢是依照「聲請裁定的本票金額」為主,下一段會特別解釋。
3.流程三:送達
收到本票裁定後,執票人需要在5天內提供借款人的戶籍謄本正本,或借款公司的最新登記資料,以便本票裁定合法順利地送到借款人手上,讓借錢那方的人/公司有10天的抗告期,如果這段期間發票方沒有向法院抗告,就視同放棄權利。
4.流程四:確定證明書
審核為有效票據後,執票人會拿到法院核發的「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以及「裁定確定證明書」,這時就可以拿著本票進一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拿回借出去的錢。
5.備註:債權憑證
如果發票人名下沒有財產,因此沒辦法強制執行,執票人可以請求法院核發債權憑證,等發票人有餘力還錢時再進行強制執行,債權憑證有時效,3年要換發1次。
(二)本票裁定費用要多少錢?
上法庭進行官司訴訟要付費,本票裁定同樣也會需要付裁判費用,必須在提出聲請時先繳交給法院,比較特別的是:
本票裁定的裁判費金額是依據本票金額級距而定。
未滿10萬元者,750元。
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1,500元。
100萬元以上~未滿1,000萬元 ,3,000元。
1,000萬元以上~未滿5,000萬元,4,500元。
5,000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6,000元。
1億元以上者,7,500元。
(三)本票強制執行注意事項
以為拿到法院的本票裁定後就高枕無憂?
注意!本票強制執行必須在6個月內聲請強制執行,而且這段時間也納入本票追溯期3年內,超過就會失效!
講清楚一點就是,執票人收到法院准許強制執行之裁定後,必須要在6個月內針對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財產也要拿到「債權憑證」。
從聲請本票裁定⮕結果⮕到強制執行這整段時間,通通包含在本票到期日(沒有寫到期日的本票就是從發票日開始計算)後的3年追訴期內,因此要聲請裁定或強制執行,建議務必把握時間,以免本票作廢。
屬於民法129條1項所規定的請求,依據民法129條2項5款以及民法130條,若未於執行名義成立後6個月內聲請強制執行,時效視為不中斷。
至於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流程可以參考下圖。
(四)本票裁定抗告
★本票裁定抗告流程
當執票人聲請本票裁定,法院也順利通知到了債務人,那麼債務人有問題的話應該要在10天內向該法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1,000元抗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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