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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钱未果就肆意妄为 自食恶果获刑二年七个月
作者:陈李东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48 文章出处:

????所谓三十而立,本应找份工作养家糊口,却终日游手好闲,养成一身恶习,如今企图索钱度日,却获刑二年七个月啷当入狱。

????被告人何某某,男,1987年出生,陆川县乌石镇坡子村人。2016年10月25日中午这一天,被告人何某某伙同何海谋、何贵某(均已判刑)等人经过密谋,他们找到了一条“生计”。

????于是他们来到陆川县乌石镇坡子村双神队,企图以修路为借口向承包砍伐速生桉树木的老板索要50000元。然而遭到老板的强烈拒绝。后因老板不肯给钱,同伙何华某便立即打电话喊来其他人持工具追打温珍某、温浩某等在木山的人员,并砍砸现场的各种车辆、物品,同时烧毁了三辆摩托车。

????案发后不久,何某某等人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温珍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温浩某构成轻微伤,现场被损坏的物品、车辆价值共4039元。

????经陆川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何某某纠集同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影响他人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何某某在共同寻衅滋事犯罪过程中,均积极参与实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最终被告人何某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依法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温珍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三百一十四元六角、温浩某人民币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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